发布时间:2023-08-03浏览次数:348
中新网北海12月8日电(李思儒) 12月8日,广西北海邮轮码头邮1邮2泊位通过预验收,预验收小组认为北海邮轮码头邮1邮2泊位已符合对外开放条件。
8日上午,由北海市口岸办、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北海海事局组成的预验收小组对北海邮轮码头邮1邮2泊位进行预验收。经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研究讨论,预验收小组同意北海邮轮码头邮1邮2泊位通过对外开放预验收。
航拍北海邮轮码头。(无人机照片)李思儒 摄
根据规划,北海要打造国际邮轮母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北海邮轮码头是其中重要工程之一,其位于北海市北海港区石步岭作业区、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西侧海岸,建设规模为一个5万吨级和一个2万吨级泊位,设计客运量为100万人次/年,投资概算7.23亿元人民币。该项目于2011年7月18日开工,2022年10月通过分期竣工验收,同年12月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
近年来,北海口岸部门积极推进北海邮轮码头邮1邮2泊位对外开放工作,助力打造“向海经济”。下一步,北海邮轮码头将以短途航线产品切入市场,逐步开通国内外邮轮航线。(完)
中新网杭州12月8日电(张煜欢)8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吹风会,介绍《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建立杭州市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政策制定情况。记者获悉,杭州将建立以困难家庭为单位的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全面构筑因病致贫返贫防线。
政策吹风会现场。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供图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虽然杭州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居国内、浙江前列,但部分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自费费用负担仍然较重。
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水平。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通过主动发起困难人员监测预警、加强医药服务有效监管、建立暖心基金兜底帮扶等三项管理制度,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在保障对象方面,此次《实施意见》主要面向杭州市持有效期内民政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统称持证困难群众)。
具体来看,持证困难群众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性商业保险结算并享受各类医疗补助后,其上一年度承担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以下标准的部分给予100%兜底保障:特困人员5000元、低保家庭3万元、低边家庭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定里重点提到“合理医疗费用”。对此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之所以提出“合理医疗费用”,是不提倡参保人员使用过度、高额、治疗必需之外的费用。“比如医美、种牙、高端医疗、特需病房等,这些不属于合理医疗费用范围,不能列入兜底保障。”
此外,杭州还将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管理力度,实施合理医疗费用负面清单管理;建立暖心基金开展兜底帮扶。
据悉,《实施意见》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完)